之所以將其分類在讀書隨筆,而不將分類在觀後感,是因為它並不只是讀完一本書後的感想。更準確地說,這是一次藉由佛洛姆《愛的藝術》回頭觀看自己的過程。書中的概念像一面鏡子,照出的不只是如何理解愛,也包括如何誤解愛、逃避愛,以及長久以來如何把「被愛」誤認成「愛」本身。

也因此,本篇廢話有點多了,一個不注意寫的很像一篇筆記,因此附上目錄,大家選自己有興趣的部分看吧。字數一萬字上下,慎入。


單看《愛的藝術》這個書名,原本以為它至少會教一點戀愛方法吧。比如怎麼遇到對的人、怎麼經營關係、怎麼不要暈船暈到像一艘失去導航系統的漁船。結果,這本書完全不走這種路線。

他沒有教你如何被愛,沒有教你回訊息的攻略。他甚至懶得安慰你。整本書其實始終在問一個不浪漫、甚至有點犀利的問題:

我到底有沒有能力,好好地愛一個人?

一、不是教你釣魚,是問你配不配拿竿子

《愛的藝術》(The Art of Loving)是德裔美籍精神分析學家佛洛姆(Erich Fromm)寫於一九五六年的小書。它的篇幅不長,但翻譯成中文也有兩百多頁的厚度,每一頁都在拒絕成為戀愛指南。

佛洛姆對現代人的診斷是:

不是不想釣魚,而是從一開始就搞錯了釣魚是什麼。

當然,這裡的釣魚不是指把誰釣上岸、把誰變成自己的戰利品。愛不是捕獲,對方也不是獵物。這個比喻真正想要表達,手持漁竿的那個人,有沒有能力面對愛這件事。

第一個錯,是把愛當成「怎麼讓魚咬餌」。
人們開始研究自己的外貌、談吐、社群形象、條件包裝。好像釣魚只剩下把餌弄得漂亮、餌要香、鉤子要藏好、姿勢要自然,最好連水波都要看起來像命運安排。

然而,一旦魚咬了餌,卻開始手忙腳亂。一下拉得太緊,一下又怕線斷掉,一下想把牠拖上岸,一下又怕牠跑掉。到最後才發現,自己研究了半天怎麼被愛,卻沒有學過怎麼愛。

第二個錯,是把愛當成「找到對的魚」。
似乎只要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一條魚,釣魚生涯就圓滿了。於是人不斷換池塘、換魚種、換釣點,傻傻地認為過去的失敗,都只是因為還沒遇到真正適合自己的那條魚。

可是如果連握竿都不夠穩定,線一拉就斷,魚一掙扎就驚慌,那就算真的有一條很好的魚游過來,也只是一起遭殃。

第三個錯,是把「魚咬餌的瞬間」當成愛。 咬餌的瞬間固然刺激。線突然繃緊,浮標晃了一下,水波盪漾,你心跳加快,覺得命運終於開始對你有反應。

但釣魚不僅僅只有那一下。
真正困難的是後面的,如何收線、如何放線、何時用力、何時等待、如何在對方掙扎時不把線扯斷,也不在自己害怕時立刻鬆手逃走。

這三個錯誤,對應到佛洛姆說的三個誤解:把愛當成被愛的問題,把愛當成對象的問題,以及把墜入情網誤認成持續地愛。

換句話說,我們一直以為問題在於自己夠不夠有魅力、對方是不是正確的人、那一瞬間的心動夠不夠強烈。

然而,佛洛姆認為,真正的問題只有一個:我,作為一個人,有沒有把自己鍛鍊成一個能去愛的人?

這個問題一旦放到自己身上,就不怎麼好看了。許多人一直以為自己在追求候是在追求被愛、被理解、被選擇、被某個人證明值得存在。

二、為什麼我們不能像一顆馬鈴薯那樣安詳地活著

佛洛姆談愛不是從戀愛開始談的,而是從人的存在處境談起。

人意識到自己是獨立的個體,也意識到自己會死。和母體分離、和自然分離、和他人分離。這種分離感,是人最深的焦慮,於是人一生都在尋找方法去克服它。所以人才會想要像一顆沙發馬鈴薯那樣安詳地活著:癱著、懶著、看著劇,最好什麼都不要想,什麼都不要感覺,也不要在深夜突然意識到自己其實是孤零零的一個人。

佛洛姆說,分離感如果沒有被處理,會變成羞恥、罪惡與焦慮的根源。因為一個無法跨越自身界限、無法與外界建立連結的人,等於被監禁在自己裡面。

於是人會用各種方式逃避這種分離感。有人用酒精、毒品、性,讓自己進入短暫的失神狀態;有人用工作、消費、娛樂,讓自己永遠忙碌、永遠不要安靜下來;有人用群體從眾,把自己融進一個大集合,這樣就不必面對個體的孤獨;也有人用創造性活動,藉著製造東西來感覺自己與世界的連結。

這些方式並不完全一樣。酒精、毒品、狂歡式的性與群體從眾,比較像短暫麻痺分離感;創造性活動則更接近一種積極的連結,因為人在創造中把自己與世界重新接上。只是對佛洛姆來說,創造仍然不能完全取代人與人之間成熟的愛。

佛洛姆說,真正能克服分離感、又不犧牲自己完整性的方式,只有一種,就是成熟的愛。

人的複雜就在此:你可以短暫地當一顆沙發馬鈴薯,靠螢幕、零食和躺姿讓自己暫時不需要想得太多。但手機會沒電,零食會吃完,還是會感受到分離感。

所以《愛的藝術》讀起來不像戀愛策略指南,相反地,它更像一本關於孤獨的書。一直繞著同一個問題走:一個孤獨的人,該怎麼在不失去自我的前提下,靠近另一個人?

三、成熟的愛不是把兩個溺水的人綁成一塊浮木

佛洛姆做了一個我覺得很漂亮的區分。

不成熟的愛,是「共生合一」。它有兩種形式。被動的那種是順從、依附、把自己融進對方,讓自己成為對方的一部分,這樣就不必獨自存在。主動的那種是控制、佔有、把對方納進自己的延伸,讓對方變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,這樣同樣也不必獨自存在。

這兩種狀態看似不同,實際上都像是溺水的人在抓浮木。一個是把自己整個人掛在上面,覺得只要不放手就不會沉下去;另一個則是將對方當成救生圈,緊緊套在自己身上,彷彿只要對方不離開,自己就能得救。

佛洛姆用了相當尖銳的詞,他把這兩種狀態類比成精神上的施虐與受虐:兩個極端看起來相反,但本質上一樣,都是兩個不完整的人因為受不了獨自存在,所以緊緊抓住彼此。

我之前寫過一篇,關於兩隻刺蝟在雪地裡互相取暖的極短篇,裡面有一句:

牠們靠近彼此不是因為柔軟的情感,而是更古老、更原始的某種東西。

這句話後來和佛洛姆的「共生合一」相呼應。那種「靠近不是因為愛,而是因為快要凍死了」的狀態,就是共生合一的另一種說法。它的動力是恐懼,不是豐盈。

成熟的愛則是另一回事。它應該要是「我可以獨自存在,但我仍然願意走向你」,而不該成為「我沒有你不行」。佛洛姆用了一個句子描述這個狀態:在愛中,兩個人合而為一,卻仍然是兩個人。

聽起來像悖論,但他的意思即為:成熟的愛更像兩個人站在急流裡,各自踩穩腳下濕滑的石頭;水沖來時伸手扶一下彼此,然後一起往岸邊踏出一步步。對方不必是慌張時死抓不放的浮木;他/她應該是那個會在水聲中陪你一起辨認方向的人。

想到自己過去靠近人的方式,有時候並不是「想跟你在一起」,更像是「不想一個人」。也曾經把一種過分用力的給予誤認成溫柔。好像只要給得夠多、反應夠快,就能證明自己有價值、有資格。

可那之中,有時候並不存在那麼多愛,反而是深度的慌張。像一個人在湍急的水流裡手足無措。抓到什麼,就以為那是救命的東西。

用佛洛姆的話來說,它看起來像奉獻,實際上更接近被動的共生:不是把自己交給愛,而是把自己藏進另一個人身上。

有趣的是,我是在自己隱約認知到這件事情後,才遇到這本書的。也就是說,佛洛姆並不是突然把我從某種天真裡叫醒;更像是我已經在黑暗裡摸到其輪廓,而他在旁邊點亮了一盞燈。

四、不要對一盆快枯死的花朗誦情詩

整本書最常被引用的部分,是佛洛姆對「成熟的愛」的拆解。他說,無論是親子之愛、兄弟之愛、男女之愛、自愛、還是對神聖之物的愛,都包含四個基本要素。

照顧

愛不是嘴上說愛,而是實際關心對方的生命與成長。佛洛姆用了一個很簡單的例子:一個女人說她愛花,但忘了澆水,我們不會相信她真的愛花。你可以說自己多喜歡那盆花,說它對你多重要,說你每天看著它都覺得世界很美,但如果它葉子都枯萎到像在求救,你仍只會站在旁邊抒情,那根本就不被稱為愛。

愛的本質是主動的關心,是願意為對方的存在投入勞動的意願。沒有照顧的愛,是空話

我曾誤解,把很多迎合和補救,也算進照顧裡。對方一旦沉默,我就開始補充內容;對方情緒稍微冷淡,我就急著把場面重新烘托起來;對方沒有立刻回應,我就反覆檢查自己是不是哪裡做錯了。那些動作看起來像關心,其實很多時候只是在替自己的不安找事情做。

佛洛姆說照顧是關心對方的生命與成長。可我有些時候關心的並不是對方正在經歷什麼,而是恐懼於自己被拋棄。於是關心變得很緊繃,像一條繫在手腕上的線。確實連著對方,卻也勒著自己。

責任

愛不是被迫負責,而是願意主動回應對方真實的需要。佛洛姆特別強調,責任這個詞在現代語境裡常被誤解成「義務」,但他用的是它字面上的意思:回應的能力(responsibility = response + ability)。

一個負責的人不是承擔了一份壓力,而是有能力回應另一個生命發出的訊號。沒有責任的愛,是消費

責任如果失去對方作為「他者」的存在,也很容易被誤解。表面上看起來像是在回應對方,實際上卻可能只是先想像對方期待什麼,再把自己微調成那個樣子。像一個情感客服一般,對方還沒開口,已經看著職業教學手冊死板著唸著:「您好,請問我現在應該變成什麼樣子,才能讓這段關係維持在最剛好的樣子?」

這種回應不一定真的指向對方的需要,更多時候只是為了維持關係裡的安全感。

尊重

愛不是把對方塑造成自己理想中的樣子,而是讓對方成為他自己。佛洛姆用了 respect 這個字的詞源來解釋它:re-spicere,意思是「再次看見」,看見對方真實的樣子,而不是你希望他成為的樣子。

尊重的反面不是粗魯,而是控制。沒有尊重的愛,是控制

人一旦覺得自己很愛對方,就很容易開始替對方安排很多東西。這個你應該喜歡、那個你應該需要、這樣對你比較好。聽起來都是好意,但好意如果沒有先問過對方,就很容易變成一種自我感動的入侵。

我寫過關於便利商店熱飲櫃前的小文章。主角伸手取下第二罐奶茶,準備買給一個他在意的人,又在玻璃前停住,多焐了幾秒,最後放回去。當時我將其描述成一個關於克制的故事,看完這一小節,我認為那或許更接近佛洛姆說的尊重。

把第二罐放回去,是一個小小的、安靜的動作,承認對方不需要被你給予,而自己不會強行越線。

那一罐放回去的奶茶,溫度也許並沒有消失。只是學會了比較不打擾人的方式:不再敲門,不再渴望被看見,卻仍然待在原本要走的方向附近。

了解

愛不是把自己的幻想投射到對方身上,而是努力理解對方真正是誰。佛洛姆說,了解有很多種層次。膚淺的了解是知道對方的喜好、習慣、背景;深層的了解是穿透這些表面,看見對方作為一個生命的核心。

他認為,最深層的了解只有透過愛才有可能達到,因為只有在愛裡,人會願意停下自己的判斷與分析,真正進入另一個人的生命。沒有了解的愛,是幻想

但「了解」在這裡有兩個方向。一個是了解對方,一個是被對方了解。前者需要耐心和專注,後者需要勇氣。因為被了解意味著你願意讓另一個人看見你藏起來的部分。

佛洛姆的四要素裡,對我來說,了解是最困難的那一個。「被了解」意味著有人會看見我藏起來的部分:我不擅長社交的那一面、我腦子裡那張隨時在運轉的計分表、我在人群裡那種僵硬的不自在。

曾寫過一篇叫《線香花火》的小文章。線香花火是日本夏夜的細煙火,火球會經歷牡丹、松葉、柳、散菊四個階段然後墜落,整個過程不過幾十秒。文章裡主角和一個他在意的人一起點燃一根,看著它燒。主角的感官極度敏銳,硫磺味、蟬聲的尾音、紙板碰到指甲的聲音都注意得到,他什麼都注意到了,卻沒有一刻真的留在當下。

他所有的感官都被導向同一件事:計算對方還會不會離開。佛洛姆說成熟的愛是「我愛你,所以我走向你」,那個角色做的事更像是「我怕你走,所以我拼命表現」。

那種敏銳不一定通向了解。可能只是另一種防衛:提前讀空氣、提前修正表情、提前幫自己戴上一個比較不會被討厭的面具。久了以後,那個面具會代替你真實的表情。別人靠近的時候,先碰到的是它,不是你。你以為自己在被愛,其實只是那個面具在被愛。

五、愛不是只有你那點暈船事故

談完四要素之後,佛洛姆做了一件對整本書非常重要的事:他指出,愛不是只有戀愛這一種。

我們這個時代一講到愛,腦子裡通常就只剩戀愛。曖昧、告白、交往、分手、已讀不回、限動有沒有按讚、語氣是否冷淡、今天那句「哈哈」到底是普通哈哈還是敷衍哈哈。

好像愛這麼大的一個字,最後全被當作那些暈船事故。

佛洛姆說,照顧、責任、尊重、了解這四個要素,會以不同的形式出現在不同的關係裡。戀愛當然是愛的一種,但它沒有偉大到可以壟斷整個愛。

佛洛姆談了六種愛。

兄弟愛是所有愛的基礎。它不是字面上對兄弟姊妹的愛,而是對「人作為人」的基本關懷。佛洛姆說,這是最普世的一種愛,它的對象不限於某個特定的人,而是任何一個願意被你當作人來對待的他者。

他甚至認為,兄弟愛是其他所有愛的底色。若沒有兄弟愛,後續的愛情很容易變質。

說白一點,這是所有愛之前該有的底線:先把對方當人。不要一愛誰,就立刻把對方變成止痛藥、救生圈、精神支柱、人生意義供應商。聽起來很深情,實際上像在徵全職心理照護員。

母愛是無條件的肯定:因為你存在,所以你被愛。母愛不問你做了什麼、成就了什麼,它首先回應的是生命本身。它也不只是犧牲,不只是把自己削薄來餵養另一個人;更深層的概念,是把一種對生命的肯定傳給孩子,讓他相信:活著本身是被允許的。

佛洛姆說,這是嬰兒最初經驗到的愛,也是讓一個人能夠相信自己值得被愛的源頭。但成熟的母愛同時包含一個矛盾的任務:讓孩子能夠離開母親。

一個無法放手的母愛,最後會把無條件的肯定變成綁住孩子的繩索。原本是讓人安心活下去的愛,最後反而可能變成「你不能離開我」的溫柔監禁。

父愛在佛洛姆那裡是另一個極端:它是有條件的愛。你做到某些事、承擔某些責任、進入某種規則中,所以你被肯定。佛洛姆並沒有把父愛當成壞事;相反地,他認為父愛代表了規範、方向、努力、成長。

一個只有母愛、沒有父愛的人,可能會停留在「只要存在就被接納」的狀態;但人終究也需要學會承擔責任、進入秩序、面對世界。父愛的功能,不是用成就交換愛,而是把孩子推向自主。

母愛和父愛在現實裡不必然由生母和生父承擔。佛洛姆說的是兩種「愛的原型」:無條件的接納,與有條件的肯定。一個成熟的人需要在自己心裡內化這兩種愛,才能既知道自己值得,也願意去努力。

男女愛是最容易被誤解的一種。這也不意外,畢竟它聲音最大、戲最多、最容易被寫成歌,也最容易讓人深夜突然變成詩人或小丑。

佛洛姆並不否定情慾的真實性,也承認男女愛有一種強烈的排他性:在那一刻,人會覺得「我只想要你」。但這份排他性十分危險,因為它很容易從「我只想要你」誤解成「你只屬於我」。前者是愛裡的專注,後者則已經接近佔有。

真正的男女愛必須建立在兄弟愛之上,也就是說,我們要先能把對方當成一個獨立的人來愛,而不是把他當成填補孤獨、滿足慾望、證明自身價值的對象。否則激情退潮之後,剩下的很可能只是兩個陌生人面面相覷。

佛洛姆也提醒,男女愛不能只靠感覺維持。感覺來的快,去的也快;真正讓愛留下來的,還需要溫柔、意志與判斷。溫柔讓情慾不至於變成占有,意志讓人願意在激情之外仍然選擇對方,判斷則讓人看清:我愛的究竟是眼前這個人,還是我投射在他身上的幻象。

自愛,因為它和我自己的狀態關係很密切,我把它獨立留到下下一節再寫。

對神的愛是六種裡最哲學的一種。佛洛姆從宗教史的角度切入,描述人類如何從依賴一個父母式的神(祈求保護、賞罰、回應),逐漸走向把神內化成原則:愛、正義、真理。

對神的愛在他這裡,最後不只是對一個人格神的依賴,而是逐漸走向對愛、正義、真理等原則的內化。若用我自己的語言轉譯,它也可以被理解成一種對超越個人之物的渴望:一個理想、一門學問,或一種對人類整體的關懷。

六種愛並排放在一起,戀愛忽然變小了。

我們這個時代對「愛」的想像,幾乎被男女愛壟斷了。電影、歌曲、社群媒體上的「愛」,絕大多數都指向戀愛。但佛洛姆說,愛是一整片地形,戀愛只是其中一個區塊。一個人就算沒有戀愛,也可以擁有對人類的關懷、對某個理想的奉獻、對自己生命的尊重。這些都不是「次一等的愛」,它們本身就是愛的形式。

過去有段時間,我相信:如果沒有處在一段戀愛關係裡,就等於「沒有在愛」。佛洛姆讓我看見,對研究、對寫作、對特定朋友、甚至對自己生命的耐心,這些都是愛在另一個角度上發生的事。

戀愛當然重要。只是它不是愛的全部。
人不是只有暈船的時候,才算正在愛。

六、愛情不是蝦皮,但你們連孤獨都想湊免運

書中第三章是整本書最尖銳的部分。

佛洛姆批判現代資本主義社會把人徹底商品化。我們開始用市場邏輯看待自己和別人:外貌、學歷、收入、社交能力、性吸引力、未來潛力,全部換算成交換價值。人和人相遇,表面上是在戀愛,實際上很多時候像是在看商品頁:規格如何、評價多少、價格合不合理、以後會不會跌價。

於是愛變成一場交易。我評估你值不值得,你評估我配不配得上。兩個人都以為自己在愛,其實是在貨比三家看是否划算。

更荒謬的是,我們連孤獨都想湊免運。

好像只要找一個人一起生活,就可以省下獨自面對自己的成本。孤獨太貴了,親密剛好有折扣;一個人太難熬,兩個人好像比較划算。可是佛洛姆提醒,這樣的靠近不一定是愛。有時候只是把另一個人當成止痛藥、抱枕、會員優惠,或某種「有了你我就不用面對我自己」的精神加購品。

佛洛姆在這一章裡談到幾種「偽愛」的形式。它們不一定都直接來自市場邏輯,但都和現代人的異化處境有關:人以為自己在愛,其實常常是在逃避孤獨、投射幻想,或消費某種愛的情緒。

「偶像式之愛」是把對方神化,但其實不是愛對方這個人,而是愛自己投射出去的幻象。對方被放到高貴的聖壇,好像只要崇拜他、靠近他、為他而活,自己心中的空虛就能被填起來。說穿了,這不是愛對方,是把對方做成一尊神,然後躲進自己建好的廟裡。

「感傷式之愛」只能在電影、歌曲、回憶或想像中體驗,一旦回到真實關係,就立刻失能。看完一場催淚電影,聽完一首很痛的歌,突然覺得自己很懂愛;可是回到現實裡,連對方今天為什麼不高興都看不見。這種愛比較像情緒的試吃包,吃的時候很滿足,但真正要做飯就不知道從哪裡開始。

還有一種是「投射式之愛」,把自己的問題投射到對方身上,藉著「修正對方」、「拯救對方」來逃避正視自己。一個總是覺得「都是對方的問題」的人,可能其實是在用對方當作自己情緒的回收站。垃圾是自己的,但袋子掛在別人門口。

這些偽愛有一個共同的功能:它們讓人「以為自己正在愛、懂得怎麼愛」,但其實只是在用愛的形式包裝逃避孤獨的衝動。佛洛姆認為,它們之所以在現代社會這麼盛行,是因為市場已經教會我們把所有東西都包裝成商品,包括我們對親密的渴望。

我之前寫過一篇關於三島由紀夫《潮騷》的觀後感,裡面有提到:

即使有人批評過於理想化,也更願意將它視為一種理想化的真誠。不是因為它必然存在,而是因為它值得被想像。

那時候只寫「值得被想像」,讀完這本書,可以再進一步解釋。

嚮往純愛不是幼稚,而是不想把人商品化。不是不知道現實,不是不知道人會變、感情會淡、關係會失敗。但不想把愛降格成條件交換、情緒消費、互相利用。

不想在每一次靠近之前,都先打開心裡的比價功能。
不想把人分成高配、低配、值得、不值得。
不想因為這個世界粗糙,就把自己也訓練得粗糙。

如果純愛是一種反市場化的抵抗,那堅持純愛的人,到底是天真無邪,還是浪漫主義者,抑或是最清醒的人呢?

七、自愛缺貨,但自責現貨充足、早上下單下午到貨

佛洛姆對「自愛」的處理,可能是整本書最違反直覺的部分。

很多人以為自己太自我、太敏感、太在意自己。可真正缺貨的往往不是自責,而是自愛。自責根本不用培養,一點沉默、一句沒回的訊息,就能準時發貨。

主流文化常把自愛和自私劃上等號。一個關心自己、照顧自己、為自己留下時間的人,很容易被貼上「太愛自己」的標籤。但佛洛姆說,這個等號根本就劃錯了。

自私不是太愛自己,而是缺乏自愛。一個真正自愛的人,會把對自己的照顧、責任、尊重、了解擴展到他人身上;他的愛是充盈的,所以可以溢出。而自私的人剛好相反,他什麼都想抓進來,是因為他內在是空的,怎麼裝都不滿。

佛洛姆甚至更激進地說:愛是一種「能力」,是一種從自己生命力中流出的東西。如果你對自己的生命沒有照顧、責任、尊重與了解,你也很難穩定地把這些東西給出去。對他人的愛和對自己的愛,不是相互競爭的零和遊戲,而是同一種能力的兩個方向。

他引用了《聖經》裡的「愛鄰如己」這句話來說明:愛鄰人的前提是先能愛自己,因為「己」也是「人」的一部分。如果一個人覺得只有別人值得被愛、自己不值得,這是把自己排除在人之外的。

在這點,我認為自愛的缺口,不一定只表現為自私。有時候會以另一種相反的樣子呈現:一個人把自己身段放得很低,甚至把後退、沉默、不打擾,誤認成一種體貼。表面上看,這像是在替對方著想;實際上,也可能只是自愛長期缺貨之後,人開始拿自責來當作代用品。

可更深層一點來說,這種後退也可能是一種自我保護。只要不靠近,就不用承擔被拒絕的可能;只要先消失,就不用等待別人決定要不要留下我;只要把自己說成「不適合」,就能把一切嘗試都提前取消。

它看起來溫和,其實非常殘酷,因為它在一開始就預設了自己的靠近會成為別人的負擔。好像我的出現本身就是某種麻煩,而不打擾,才是我能給出的最大善意。

佛洛姆在書裡花了不少篇幅描述現代人怎麼逃避孤獨。他列舉的方式包括:酒精、性、群體從眾、工作成癮、消費、娛樂、創造性活動。這些都可以暫時讓人忘記分離感,但都無法真正回應。

容我在此對號入座。我發現自己常用的版本是「工作」和「創造性活動」。我把大量的時間投在研究、寫作、學習上,這些當然有它們自身的價值,但也得承認,它們有一部分是用來規避孤獨的方式。我用「我在做有意義的事」這個說法,掩蓋了「我不知道怎麼跟人相處」這件事。

更根本地說,佛洛姆指出現代人把愛的問題誤解成「如何被愛」。更極端地,我不是在問「我要怎麼變得值得被愛」,我是直接給了自己答案:我不值得。我跳過了嘗試的階段,直接宣判了結果。

於是訊息有沒有回、語氣有沒有變化、對方有沒有理我,都變成我判斷自己是否值得存在的證據。

我的自愛像長期缺貨,點進去永遠顯示補貨中;自責卻庫存穩定。對方稍微沉默一下,它就準時出貨送達:你是不是又做錯了?你是不是太煩了?你是不是本來就不值得被留下?

我把自己的價值整個外包出去了。用佛洛姆的框架來看,我問錯問題了,但這個錯誤的問題,我問了很多年。

回頭看,剛剛提到的那篇便利商店裡的小文章,後半還有一個畫面。主角放回第二罐之後,自己買了一罐,在雨裡走,喝了一口。那一罐奶茶本來是要給別人的溫度。最後他喝掉的,是收回來的愛。那不是佛洛姆說的那種「從豐盛中溢出」的自愛,那是一種退而求其次的自愛,無法給予的東西,至少沒有倒掉,留給自己消化。

那篇文章我用了一個畫面收尾:

有點太甜,但還是熱的。

那口奶茶之所以太甜,是因為它本來不是給自己喝的。

剛剛提到的關於兩隻刺蝟的極短篇,最後的一句:

那縫隙裡細微的氣息,是這整個冬天裡,唯一還配得上「我們」這個字的事物。

那兩隻刺蝟大概以為,那縫隙裡的氣息就是答案了。但那個「我們」,究竟是兩個生命真的走向了彼此,還是兩隻快要凍死的個體,把「被需要」誤認成了「被愛」?

那是回頭看才能看清楚的事情。先照顧自己,不是先「滿足自己」,是先把自己當成一個值得被照顧的人。這個動作必須是內生的,不能等別人來啟動。佛洛姆的整套愛的理論,其實是建立在這個前提之上的:你必須先把自己也納入愛的對象,而不是把自己排除在人之外。你才可能把照顧、責任、尊重與了解,穩定地給向另一個人。

八、丘比特射中你,不代表你可以開弓箭教室

佛洛姆沒有在書的最後給你一張清單,告訴你十招讓對方愛上你。他說,愛像任何一門藝術一樣,需要練習。

被丘比特射中,只能證明你中箭了,不代表你突然就懂弓、懂箭、懂風向,更不代表你可以原地開一間弓箭教室,開始教別人什麼叫愛。心動確實很強烈,但強烈不等於成熟。很多人以為自己只是需要遇到對的人,實際上卻可能連怎麼拿穩自己的弓都還沒學會。

他列出了幾個基本條件。

紀律。不是心情好才愛。紀律在佛洛姆那裡不是外在的強迫,而是一種出於自我整體意志的選擇。一個人之所以願意持續地、不間斷地練習,是因為他真的把這件事當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。

就像練箭不可能只靠某天手感很好,愛也不可能只靠某次情緒特別濃烈。

專注。能真正身在當下,不永遠分心。放到今天來看:能夠獨自待在自己身邊、不需要立刻打開手機、不需要立刻找事做的能力,是專注的前提,也是愛人的前提。一個不能跟自己相處的人,很難真正跟另一個人相處。獨處不是愛的敵人,獨處是愛的訓練。否則箭還沒射出去,注意力已經先飄到別的地方了。

耐心。不急著收成,不急著佔有。這個時代的所有事情都被加速:交友 app 兩秒滑掉、訊息要立刻回、感情要在第幾次約會就「定義」清楚。佛洛姆說,任何重要的事情都需要時間,而現代的不耐煩本身就在毀掉愛。拉弓太急的話箭會偏差;靠近得太急,人也會受傷。

終極關懷。你必須真的把愛當成生命中重要的事,而不是嘴上說愛重要,實際上把名聲、成功、刺激、效率都排在前面。如果一個人只是偶爾想起愛、偶爾練一下、偶爾覺得自己應該成為更好的人,那大概很難真正掌握這門藝術。任何重要的技藝,都不會因為你買了一把昂貴的弓就自動掌握。

佛洛姆還補了兩件事。一是信仰,但不是宗教意義上的信仰,而是「理性的信仰」:相信自己有發展的可能,相信另一個人有發展的可能,相信愛這件事本身值得被認真對待。

二是勇氣:愛意味著願意冒險,願意把自己暴露在被拒絕、被誤解、被丟下的可能性之中。沒有勇氣的愛,會在第一次被拒絕之後就把自己鎖起來,然後對外宣稱「我不再相信愛」。

我知道自己不是純白的人。我知道自己有佔有、嫉妒、自卑、傲慢、控制慾、想被看見的渴望。但我仍然想往愛靠近。佛洛姆讓我安心的一點是,他從來沒有預設愛人的條件是「成為一個沒有陰影的人」。他預設的條件只是:你願意把這件事當成需要練習的能力。

這幾年我把紀律、專注、耐心投在研究和寫作上比較多。佛洛姆在書裡談到「對神的愛」,談人如何從依賴一個父母式的神,逐漸走向內化愛、正義、真理這些原則。我不是有信仰的人,但可以理解那對超越個人之物的渴望。對我來說,那是研究,是寫作,是一種我願意花一輩子去靠近、卻知道永遠不會完全抵達的東西。

研究和寫作當然不是愛情。但它們至少讓我明白一件事:真正重要的東西,不能只靠一時的熱情維持。它需要每天重複,需要忍受失敗,需要在看不到結果的時候,仍然不將其丟棄。

如果愛也是一門藝術,那它大概也不會只靠心動完成。丘比特射中你,讓你知道自己還會痛、還會渴望、還會被另一個人牽動。至於能不能把那份牽動練成愛,則是另一回事。

成為一個有能力愛的人,這件事對我來說不是頓悟,是一條我正在走的路。


備註

  1. 謝謝好朋友查理的作品推薦

  2. 請問我裡面引用自己的寫作練習,算是自己在賞析自己的寫作練習嗎

  3. 有史以來寫的最長篇,光是在筆記本上做筆記就花了 6 大頁。結果我寫出來的 Blog 整個就像在做筆記 orz.

  4. 說是附上目錄了啦,但是都用一些很過分的標題,好像也不是這麼好理解各個小節在寫什麼,但我要保留我身為機掰人的特色(?)。

  5. 經過至少 10 次的反覆閱讀與修改,甚至還有 Ver1 和 Ver2(這篇),這篇竟然到了接近萬字,我自己都覺得看得很累,辛苦所有讀到這邊的人了(有人嗎?)

【讀書隨筆】有沒有能力去愛:讀佛洛姆《愛的藝術》

作者

CHS Li

發文日期

2026 - 05 - 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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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S Li

大家好,可以叫我鴕鳥。現為九州大學研究生。喜歡看電影、讀小說、偶爾去沒去過的地方走走。鴕鳥這個名字有兩個意思。一是跑得最快的兩足動物,一是不願正視現實的人。仍然不確定自己是哪一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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